孔乙己改写(一)
杏花、乌蓬、江南,这便是我根之故乡,千年古城绍兴。百年来一直氤氲于我卑微、倔强、灰暗的灵魂之中,丝丝缕缕,缠绵不绝。
那时的我便是鲁镇咸亨酒店里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鲁镇,我激烈地诅咒而又绝望地依恋她。
我知道,我无足轻重,我贱如尘土,我是那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我,别人也便这么过。
我也曾踌躇满志,我也曾雄心万丈,书生意气,之乎者也,仁义礼志,如此虔诚。然而,家道的中落,摧枯拉朽、秋风扫落叶般的凄历,最终撞醒甜美温柔梦中的我。面对潇潇冷雨,终于明白了“书中自我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不过是古人的一个美梦罢了!梦醒刹那,如梦如幻,我疯狂地将我爱之如生命的书付之一炬,泪如雨下。
我也考虑过“生与死”的问题,当我发现生比死更难的时候,我选择了生。并不是因为我勇敢,而是我连死的勇气都没有。我逃避,我苟活于世,我知道我一直以来都是懦夫。当然,这一切都毫无意义,如同我的本名,尚志。只有在寒冷的街头,我的梦中,依稀浮现母亲轻呼我乳名的刹那时的温柔,才使我意识到自己也曾幸福过。多么遥远的感觉啊,就让它随着也“孔尚志”一直埋藏吧!乙己,也没什么不好,反正我也不知道我究竟是一个谁。
当我的灵魂游走于大江南北、塞外江南时,无论是长河落日、黄沙滚滚,还是枫叶芦荻、暮雨潇潇,我发现我始终无法忘怀我的乌蓬、我的黄酒、我的梦里江南。我来到旧时桥头故时街,一切寂然,物是人非。
我仿佛又听到有人在讥笑我:“孔乙己,你的脸上又添新伤疤了!”“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我正要睁目回辩时,却发现已没有了必要。是呀,我又什么清白呢?“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只引得一阵哄笑罢了!这些愚昧而无知的人啊,只满足于一日三餐,衣暖饭饱他们可怜我,讥笑我?哈哈!我是真真切切地可怜他们呐!他们懂什么?他们懂何为灵魂吗?何为尊严吗?他们知道为什么而活着吗?一群愚民罢了!
我并不憎恶书,相反我曾是如此痴迷于它!它高贵,冰清玉洁,看到它们落在那些道貌岸然、卑劣肮脏的人的手中,我是多么痛心!有位好心的婆婆劝过我,她说,“孔娃呵,你还年轻,为什么要偷书呢?你只要好好地帮人家抄书,积攒几年就能讨房媳妇过上正经的日子了,有个家不好吗?”
“家?”我苦笑。我是连自己是谁都还没有想清楚的人,要家做什么?
虽是这样,我也试着放下自己的灵魂和尊严,卑微的去讨些营生,去趋炎附势。然而命运的不平感却每每使我不得不痛苦地停笔,高傲的灵魂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我脆弱的心灵。
对,我卑微,但我的灵魂却是高尚的,是那些卑鄙的丁举人这流所能比的吗?他们比我强在哪里?哦,他们得势,华美的衣服遮住了他们丑陋苍白的灵魂,而我孔乙己一钱不值,只能作泥土任人践踏于脚下?他们花天酒地、奢侈堕落时,我却坐在昏黄的油灯下为他们抄书?呜呼哀哉!
当我把窃来的书付诸一炬时,我的灵魂在颤栗般的快乐,妖娆凄美的火焰在我的双眸中映出了新生。那一刻,我是快乐的,无以比拟!
我知道我是活该,我也不怕别人的讥笑了。
我以为我的心早已麻木,然而有一次却被深深的刺痛了。我一直坚信“人之初,性本善”,那些愚民早已无可救药了,而孩子却是干净的、纯洁的。
那一回,我问打酒的上伙计,“你读过书么?”他略略点一点头,我说,“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么样写的?”谁知道他回过脸去,并不理会。我等了许久,心想,不过十二三岁光景的小娃,也许是不懂装懂,并不会写吧?我便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帐要用。”小伙计却懒懒地答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字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我听了极高兴,不禁将两个指头长长的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茴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这回小伙计竟努着嘴走远了。
我刚想用指甲蘸了酒在柜上写字,却不料有这样的变故。呆立了好久,猛然大悟,原来他也看不起我,看不起我这个讨饭一样的人?不理会是因为我不配考他吗?哦,原来是这样!我的心顿时针刺般的剧痛,远非被那帮伪君子家的走狗们的暴打所能比的。
我不能怪他,本不是他的错。这世道便是如此。
这回我是彻底麻木了。
秋之将至,我的身体也一天差似一天。平时多赖本家那位好心的婆婆给口饭吃,才能苟活到今,谁料终也去世了。这回我的确是茕茕孑立、形影相吊了,终也无所留恋了。
只是一直没有机会结束这卑微的生命罢了!
我回我终于做了一件一直想却总不敢做的事了,我烧了丁举人家的书房。当然下场是悲惨的,可我不怕。被打时竟觉不出痛楚了。恍惚中我发现自己的灵魂竟脱离了身体浮在了半空之中,漠然地注视着四十年来寄居的这一具残败的躯壳,正吊在房梁上。修长枯瘦的四肢,青白的脸色早已了无生气,乱蓬蓬的花白胡子上血迹斑斑。未到花甲的年纪却已如此衰败了,连自己看了都不禁叹息。还有那件长衫,那件我一直以来视若生命的长衫,盔甲般守护着我可怜尊严的长衫,此时已支离破碎,我的生命之源也枯竭了。
当我从一阵剧痛中醒来时,我才意识到自己还并没有死。也许是还有心愿未完阴司还不愿收留我吧?对了,我触到怀里有硬硬的东西,想到了咸亨的黄酒。
“温一碗酒。”我坐在门槛上低低地说。
这回我终于当不成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了。
掌柜伸出头来说,“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我这回只能撒平生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谎了,我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我说“孔乙己,你又偷东西了!”我已没有力气去分辩了,只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小伙计温了酒,端出来,放在门槛上。我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也没了排的力气,只好放在他手里。小伙计盯着我满是泥的手,像是明白我是用这双手爬过来的。我了不去理会了,只是独自喝完酒,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又用这手慢慢回去了。、
年关将至,我静静地靠在栖身的破庙的墙壁上,看着月凉如水,皎若冰刀。心想自己是熬不到来年了。果然,我听见了母亲轻声的呼唤,“尚志,尚志……”
我微笑着,想抬起手……
孔乙己改写(二)
老生孔姓,一失意书生耳,鲁镇之父老乡亲皆乎余孔乙己,大概是看到了学塾描红本子上印着“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七十士尔小生八九子佳作仁可知礼也”这句话。不管三七二十一便唤作余名。殊不知余一落魄书生怎生配得上万事师表孔老夫子的名,余念其都是胸无点墨的村夫村妇,况余确是一介知书达理的书生,七尺男儿,虽说上了年纪,一身长袍,加上花白的胡子,也算得有儒生之风了,有这样的名也是我的荣幸啊,总有天我要扬儒家之风,治国,平天下。
自科举废除以来,余便终日彷徨,不知所措,往日所学更似一无用处,恨余唯读了几本圣贤书,正值世风日下之际,洋风当道之时,叫我等手无傅鸡之人该如何是好啊。幸余书得一手好字,除读书外,偶有闲暇,便替众人抄抄家书以资余用。奈何余所抄之书,誊写纵美,众人如无所睹。余亦嫌其繁琐,倒不如邀孔孟于梦中一游,更觉齿颊生香,胸明境朗。众人却谓余好吃懒做,实则朽木不知余之乐也。
余虽穷困,子有曰,“富贵于我如浮云”。穷又如何,余时常鲁镇咸亨酒店点上两碗酒,一碟茴香豆,甚是逍遥啊,余始终坚信,天下还是我们读圣贤书之人的,无礼何以治天下?所谓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余只稍努力还是有希望的,科举重来终日,哪管他人笑与嘲。无奈所谓英雄气短,生活所迫,余时常顺手“讨”点东西,以果余腹。
鲁镇咸亨酒店的格局,是异于别处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型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只消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www.lizhi.com)余是书生,自然是穿长衫的,长衫虽破旧,余是万万舍不得换下的,虽然余不是坐着喝酒,但余是这边唯一一个穿长衫的。这些短衣大汉总是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粗鲁得很,可怜店小二应付不过来,不知何时起就在柜台专门温起酒来,终日闷闷不乐。余视其也还算聪颖,若去读圣贤之书,想必定比余更有成就吧!
余甚是纳闷,余一进咸亨酒店,众喝酒之人便每每看着余笑,气氛倒是活泼了不少。甚至竟有莽汉无礼之至,向余打呼,“孔乙己,你脸上有添新伤疤了!”余心头一颤,故作镇定,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大方的排出九文大钱,不去理会他们。余始料未及的是这些粗鲁大汉竟大声嚷到,“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这让余颜面何存啊?余是读书人,士可杀不可辱,这番羞辱实不可忍,余怒目而哧,只得争辩,“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然他们却认定了要羞辱嘲笑余:“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怒从心头起,火向心上烧,余只得咬牙解释:“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子曰:‘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我孔某人不偷不偷……、”这回没人说了,他们却都哄笑起来,哎!余堂堂一介天朝书生竟落得如此下场,悲哉!悲哉!
余点的酒已上,这才少缓解余之尴尬,待余饮酒半碗,心已定,气更闲矣!不知哪个短衣种又冒出一句话来,着实至余于火中炙也。只见那人似笑非笑,俩眯缝眼挑衅的望着余,嘚瑟不已道:“孔乙己,你当真识字么?”余无言以对,只得佯装低头饮酒,以为那人会以此作罢。奈何他们咄咄逼人:“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余顷刻间懵了,宛如斗败的公鸡,又似砧板上的彘肉,心有戚戚焉!“彼富我仁,彼爵我义,群子固不为君相所牢笼。人定胜天,志一动气,君子亦不受造化之陶铸。尔等知否?古人亦有云,’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此非尔等所能明矣!”余扫一眼周遭之人,都露出了鄙夷之笑,甚是可恶!只有柜台伙计还是好的,微微一笑,便又收敛起来。余窃思,话不投机半句多,罢了,罢了!
一日,余如往常一样,点了两碗酒,一碟茴香豆,见店内人少,柜台伙计也清闲,便上前搭话。“你读过书么?”伙计不语,略略顿首。余大喜,接着道,“读过书,读过书好啊,既然读过那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他大概是不知如何写,别过脸去,不再理会。余兴致更浓了,抚了抚胡须,仍不失恳切的说,“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不曾想,伙计竟是知道的,虽对我不理不睬,也懒懒的回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余听后更是激动不已,恨不得手舞足蹈了,“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惜乎,正当余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他却走远了,一脸的不耐烦,唉,这世道,竟没人读书了么?惜乎,悲哉!
酒店的人还是总看着余笑,冷嘲热讽,余不予理会就是了。有几回一群孩子也赶来凑热闹,一把将余围住了。余见尤其着实可爱,便给把豆逐一分发给他们,剩几颗下酒就好了,孩子们吃完眼睛却都望着碟子,余忙用手将碟子罩住,弯下腰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余慢慢起身,摇摇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他们便笑着散了.
余最近一次去咸亨酒店已是中秋过后,余也不是不想来,说来惭愧,中秋前两天,余见丁举人家做了许多月饼,顺手拿了两个,不料被其管家撞见,让余写了服辩也就罢了,竟对余一老弱书生一顿毒打,现如今腿也折了,只得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才勉强可以外出,要了一碗酒。将饮,掌柜伸出头来,还是像往常一样,一双精明的眼盯着余,问余要还欠着的十九个钱,哪里还有钱来还?讪讪的答道,“这·....下回还清吧。”掌柜又笑着说,“你又偷了东西了!”余实在无言以对,只一句“不要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掌柜真是咄咄逼人!“跌断,跌,跌…跌断的...”余恳求的望着掌柜。上了酒,余从衣袋中摸出四文钱,放到柜台伙计手中,饮完酒便用手慢慢的撑回家中。
风从窗中呼啸而来,窗外的树叶哗哗的挣扎着不愿落下,余躺在已破旧不堪的木板床上,忍受着钻心的痛,想必咸亨酒店的大汉们此时还在相互逗笑吧,累了,累了,我孔乙己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