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期末考试了,我考的不好。
期末复习的时候,我都有些烦了,最后都不好好复习了,因为所有的复习题我都做过了,而且没有任何问题。考试分为两天进行,低年级一天,高年级一天。因此考试的前一天我们高年级放假,那天老师没留作业,让我们自己看书复习,靠自觉。可是我却有些骄傲,觉得自己复习好了,不用再练也能考出好成绩了,所以,我在家中玩了一天,一眼书也没有看。而且当天晚上我没睡好觉也是没考好原因之一;今天早上我肚子坏了是没考好的又一个原因。平常,每次语文考试我都是全班1、2名。而这次考试,我却只考了第5名,只考了86.5分,并没有达到自己的正常水平,可能是因为自己状态不好。
考试的时候,卷子一发下来,我迅速看了一遍,觉得没有什么难题,全都练过,应该能考高分。可是,写到作文的时候,我差点没写出来,没想起来该怎么写,这样,耽误了十分钟的时间。所以,缺少了一点检查的时间。爸爸看了我的卷子,告诉我有几道基础知识类型题错了。因为现在卷子还没发下来,我着急想看看我的卷子,看看到底是哪里错了,看看到底是马虎还是就是不会——我觉得自己应该是马虎,应该没有不会的题啊!
语文考完,我们又开始考数学。考数学的时候,我的状态好多了。答每一道题,都非常认真。做到应用题的时候,有一道题我做完了之后,不知道对不对。但是我想起爸爸昨天告诉我,如果有题做完了不知道对不对,一定要把自己第一次想到的答案坚持下去,一般来说,第一次想到的答案大多数是对的,要坚持自己的第一感觉。结果,我的卷子上只错了那道应用题,得了95分,我对这个分数还算满意。
数学考完,已经到了中午。我们吃完饭后,开始考英语。英语卷子上有些听力题没听清楚,不过基础知识我倒是答的不错。英语考试过后,我问了问同学阅读题是怎么答的,我对了好几道。今天考试,只有这一件事值得我高兴。因为英语中的阅读题难度是很大的,我的英语成绩不是那么好,所以,这还是第一次阅读题对了几道呢!到现在,我的英语成绩还没出来,我觉得应该能考80分以上。
这次考试,我对自己考得成绩很不满意,因为没发挥出自己的正常水平。我觉得从现在开始,我应该努力了,要不然升入初中以后,我的成绩一定不会乐观。
父母对我这次考试的成绩也不太满意,但是他们没有狠狠的批评我,妈妈只是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激励的话;爸爸一反常态的没有训斥我。他们是不想打击我的自信心,不想给我太多的压力,让我能够带着自信走入新的学校!
我期待着中学的生活,到那时候将会证明我的真正实力!
关于失败是成功之母的作文(二)
弗洛伊德对受虐狂的解释如下:假如一个人生活在一种无力改变的痛苦中,就会转而爱上这种痛苦,把它视为一种快乐,以便让自己好过一些。王小波对这个道理加以过推广,他的推广我作如下转述:人是一种会自己骗自己的动物,我们吃了很多无益的苦,虚掷了不少年华,所以有人就说这种经历是崇高的。这种想法可以使他自己好过一些,所以它有些好作用。智慧的王小波不只想到这一点,他提出了一个反面论述:一些人认为人必须吃一些无益的苦,虚掷一些年华,用这种方法来达到崇高。他得到的反面结论就是——这种不仅有害,而且有病。
许多人反省自己时也作出相似的结论,对于过去我们是无奈的,无奈之处有二。一是我们无奈自己犯过的错;二十我们无奈自己无力也无法去改变这些事实。于是乎我们通常才去精神胜利法来告诫自己,典例之一就是这句话: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结尾打上N个感叹号,N的多少由遗憾程度决定,遗憾程度的大小又是由造成结果的严重与否来决定)。(www.lizhi.com)这种停止对过去思考来消除烦恼的方式跟前面提到的颇有些相似之处,相似之处是同于前者。至于后者,在我的认知范围内也不少见,那就是前辈们在我们失败的时候给我们的鼓励,典型的有一句话就是——失败是成功之母。中学写作文常用举例论证的例子之一:爱迪生发明灯泡的经历。现在听到的就更是千篇一律,某个企业家的职业生涯经过多少挫折,某个知名人士在生活多艰苦的条件下还作出这么杰出的成就等等。我认为这种叫我们爱上失败和和支持逆境成才的精神胜利法真是太可怕了,可怕之一在于总是有人抱着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心态去埋头苦干,最后比爱迪生失败次数还多,但是就是没发明像灯泡一样牛逼的东西。出现这种现象的的根本原因之一在于他们深深的的领会了“失败是成功之母。”我从这里的分析得出一个结论:有一种执迷不悟叫作捍卫错误的常识。只所以我不支持逆境成才的论证是因为我们人类在一代代的让社会进步,让科技发达,这些行为的目的就是让我们生活得更好,在更好的环境下去创造一些东西来达到更好生活的目的,至于我们到底能不能过得更好,那就看发明的产物和它所带来的副产品到底是什么。照这种分析,逆境成才这一说法的合理存在只能给生活在逆境中的人一种安慰,即不存在广泛适用性。对于坚信失败是成功之母并付诸实践后撞了南墙不回头的人我认为就是一种真正的受虐狂,这种人在陷入一种痛苦并到达无法摆脱的地步时就把这种痛苦看作是一种幸福来寻求解脱。这里还可以得出另外一个结论,即已经存在的并非合理的,合理的是已经存在的是那些我们无法改变的。
我还了解一种病,这种病的名称叫做“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也叫人质综合症。它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感。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犯罪者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于他人。我总认为这和从诸多例子中总结出“失败是呈贡之母”这句哲学理论并宣传之有些许相似之处,如果这样理解正确的话我们很多人都患有这种病。事实呢?
讨论了半天,我才发现一个逻辑上的漏洞,我不知道成功他妈了,更不知道成功他爸。不过我们的老祖先就教了我们一种理论:站着说话不腰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