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敌为友作文(一)
当蜜蜂带着尖刺向花朵开炮时,花朵并没有反击,而是用怒放迎接他们的到来,于是蜜蜂得到了花粉,花朵得以延续。于人亦如此,面对敌人的气势汹汹,与其两败俱伤,不如握手言和,化敌为友,合作然后共赢。
人生在世,总有站在你对立面的人,面对敌人的的怒目,与其回瞪,不如报之一笑,化敌为友。
林肯在当选美国总统后,有一位将军对他十分不满,他曾说:“我们何必去动物园里看猴子呢?总统府里就坐着一位,正抓耳挠腮呢!”有人建议林肯罢除他的官职,但林肯反而重用他,升了他的军衔。有人问林肯为什么不消灭自己的敌人反而助长他的气焰,林肯笑着说:“当我把敌人变成朋友时,不就是在消灭我的敌人吗?”这位将军最终被林肯打动,成为立下赫赫战功的美国将领。
林肯对待敌人,没有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鱼死网破,没有愤怒地拔剑相向,相反,与“敌人” 合作,增加自己的朋友,懂得化敌为友,合作共赢或许是他赢得南北战争的胜利、赢得大选、赢得民心的原因吧。
有大成者,必有众人相助而获得成功,必定懂得合作的要义。傅作义便是这样一个人。
在解放战争即将取得胜利的前夕,解放军获得了平津战役的胜利,兵至北平。傅作义是北平的国民党军最高将领。此时,他深知自己与解放军决不能成为敌人,北平这座古城也不能丢!于是,他打开城门,接受和平改编。解放军进入北平的那天,他亲自迎接,古都北平免受了战火的摧残,重获新生。
一直有人不断地称赞傅作义的英明决策,其实很简单,想要北平得以完全就必须化敌为友。化敌为友,才能合作共赢。
与他们相反,不少人不懂得这个道理,于是终酿失败。三国时有一诸侯名叫袁表,他十分有才能,可惜实力较弱,他的同族袁绍想与他合作共夺天下,但他却态度强硬,坚定地把袁绍看做竞争对手,看做与他争霸天下的敌人,坚定地向他表哥开火,终被灭。
作为即将跨入社会的高中生,我们面对的道路必然会有许多当路人,不必与他们战斗,只要牵起他们的手,人生道路便一路开阔。
敌人在所难免,将敌人的力量转化为自己的,语气对立,不如统一。化敌为友,合作共赢。
化敌为友作文(二)
两个人相对而行过独木桥,执意竞争者斗个头破血流,相拥传送者却能双双通过,竞技中没有绝对的对手,生活中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对立的双方只要在适当的机遇下,一样可以变为盟友。化敌为友,才是上上策。
化敌为友,要有共同敌人。从上世纪90年代的个人电脑到后来的移动互联生态系统,微软和苹果堪称一对“夙敌”,2010年微软研发了手机操作系统WP7,还信誓旦旦地认为WP7将是苹果的“葬礼”。但出乎意料的是,2013年苹果在发布iOS7操作系统时对外宣布,语音助理Siri的后台搜索引擎,从谷歌变成了微软的必应。这对“夙敌”能够走到一起,是因为两家公司拥有一个共同的敌人——谷歌。当对立的双方有了共同的敌人,互相之间就能软化矛盾,实现合作共赢。
化敌为友,要有勇气智慧。富兰克林总统年轻时把所有的积蓄都投资在一家小印刷厂里,他很想获得为议会印文件的工作,可是出现了一个不利的情况——议会中有一个极有钱又能干的议员非常不喜欢他,甚至公开斥骂他。在这种似乎无力回天的情况下,富兰克林并没有选择放弃,他听说那位议员的图书室里藏有一本非常稀奇而特殊的书,就诚恳地请求借阅,归还时又强烈地表示了谢意。自那以后,那位议员随时乐意帮助富兰克林,他们还变成了很好的朋友。正因为富兰克林突破了“有恶意便远离”的思维,“反其道而行之”向敌人寻求帮助,才转变了敌人的心理,成功化敌为友。
化敌为友,要有宽容胸襟。在唐高祖李渊执掌朝政时,魏征原是太子李建成的主要谋士,曾出谋划策除掉李世民。李世民取得皇位后,在追查李建成余党时将魏征抓获。按当时惯例,理当治其灭门之罪甚至株连九族。但太宗李世民是个明智重才的皇帝,他不计前仇,不仅没有给魏征治罪,而且委以重任,最终在魏征的辅佐下开创了国泰民安的贞观盛世。捅敌人一刀,至少得溅自己一身血,把敌人变成朋友,也许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成功的人都懂得借力的智慧。能成为你对手的人往往是高手,与其费心思战胜强大的敌人,不如想办法把对手变成盟友。在用人上,化敌为友是壮大自己的最好方法。在生活中,变对手为助手方为最大智慧。
化敌为友作文(三)
小时候,我极其讨厌书中的文字。因为那时候,(www.lizhi.com)我一不认字,二不会拚音,查字典也要一页一页地翻……看起来真是郁闷啊!哪怕一天到晚都在看书,我也看不了几行!不过,我对于一种叫绘本的东西还是蛮喜欢的,因为这种书图片美,看起来不用动脑筋,很有趣。而现在,我变了,我已经爱死这种叫“书”的东西了!而且,一旦看上书,我立刻会变得魂不守舍。每次的如厕之时,是我的最佳读书时间。
那次,我又抱着一大叠书冲进厕所,坐在马桶上津津有味地看书,看了一页又一页,如痴如醉,浑然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心在干什么。不知过了多久,只听妈妈的叫声传进我的耳朵;“怎么还没好?你做不做作业啦!”我被这一声叫惊得七荤八素,目瞪口呆,凭借本能,回了句;“马上马上!”我慌慌张张地站起来,慌慌张张地去开排气扇,可突然灯灭了!这下,一下子让我想起来了刚才看的鬼故事里的恐怖场面!我顿时感到后背发凉,心跳加速!我摸索着找到了灯的开关,打开了灯……还好还好!我还在厕所里,既没有在法老王的墓里,也没有在国王的绞刑架下。
我爱书,是因为每次看书,都像是带我踏上了一次奇妙的旅行,更重要的是,书还告诉了我许多新鲜事儿。我看了《昆虫记》,在懂得了众多我以前闻所未闻的关于虫子的知识的同时,也敬佩法布尔的耐心;我看了《明朝的那些事儿》,知道了明朝时的社会是怎样的;我看了《五三班的坏小子》,被搞笑的情节所吸引的同时,又感叹作者杨红樱的想象力真是非同一般……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书成了我的至爱之物。
与书“化敌为友”后, 我从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屁孩变成了一个年年得全优的少年!书,我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