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兰:今天的婚姻

  朋友甲的女儿大学毕业了,大家免不了向她恭贺一番。朋友乙的女儿读到研究所了,大家更是赞美有加,推崇备至。但是谈来谈去,朋友甲和乙都提出一个要求:“有适当的男孩子,给我们留神着点。”

  这才憬悟,原来我们这里有大多数的家庭,对儿女的婚姻尚停留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阶段。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并不是完全不足取,譬如说,因为它取决于成人,所以比较客观而能顾到实际的利弊。可惜的是,我们已经不再有职业性的媒妁;而如果需要媒妁的话,只有热心的朋友临时客串一下,权充媒妁,加上个现代名词,叫做“介绍”。

  但问题是,人们并不很热心做这种现代媒人:因为人家都知道,婚姻本来就很难期望它十全十美。夫妇婚后吵吵闹闹,几乎是百分之百的不可避免。以前不时兴离婚,所以大多数还能抱着“从一而终”的念头认命了事。现在却不再耻笑离婚,大家一语不和,就想分道扬鏕。因此,婚姻的不美满处格外易于暴露。媒人在这种情形之下,责任就显得特别重大,做错媒的事情也就格外容易发生。那么,谁愿意费了很大的苦心去促成一对怨偶呢?“管闲事,落不是”,还是免麻烦吧!

  亲友们既不愿做业余媒人,而时代又确是已经变迁到“自由恋爱”和“自主婚姻”,那么,再像以前一样的一味教女儿对男孩子绝对不假词色,安全是很安全了,但是到了该结婚的年龄,谁去帮她找对象呢?

  当然,也是因为大家看到有人过犹不及,误解新派,从母亲本身就浪漫风流,女儿尚未成年,就教导她们如何网罗世家子弟,以便捷足先得。结果女儿玩野了心,挑花了眼,朝秦暮楚惯了,名誉也败坏了,正当青年对她避之唯恐不及,婚姻前途当然悲观。又因为读书期间只顾交际,学无所成,想自食其力都办不到,自然只得归罪于父母的教法错误。

  我们接受西方的习俗已经半个多世纪了。自从当年的时髦人物推翻旧时所谓买卖式婚姻以来,似乎始终停留在一种青黄不接的阶段。旧的去了,新的未来,都在误打误撞,婚姻真正是“碰”来的,当然危险。做长辈的想管又不知该怎么管。一方面怕晚辈嫌你落伍(连乡下女孩子都懂得自由恋爱,父母给订的再怎么好,她也要逃婚,去找个既野又坏的,以为那才是新派);一方面自己也确实没有办法去帮她物色。逢人便拜托已经是不好意思,当然更不能主动地去问人家的男孩子“要不要我的女儿?”而女儿本身又早已接受了“不许和男生来往”的教育,一向拘谨惯了,你这时再让她去和男生谈恋爱,怎么说得出口?

  何况再加上近年来,男女进学校读书的机会有偏差,联考办法有利于女生,特别是文学院,女生升学的机会多于男生。大学里男少女多,老实的、用功的女生,可能就无缘被月老发现,好容易“碰”到一个,来往一阵之后,一毕业,就又出国的出国。做事的做事,当兵的当兵,无形中就又拉远了距离。待走入社会,再想去自由恋爱,机会似乎更少,而且也不知道怎样去自由恋爱,真是难为了年轻人!

  再何况,为了结婚而才去恋爱,这件事的本身就很悲哀。恋爱是一种发乎自然的感情,它应该是不期而来的,应该是真挚而不附带任何目的的。它可能发展为婚姻,但不必一定发展为婚姻。相反的,如果为了要结婚而才去与异性交往,那就不叫恋爱,而仅仅是我们这青黄不接的年代中所独创出来的权宜办法,叫做“先友后婚”。

  因此,当一对男女为了要结婚而认识,在请看电影。吃馆子、逛阳明山等等过程中时,那不能说“我们在恋爱,”而只能说“我们在培养感情”。如果这感情培养出来了,那么就结婚;如果培养不出来,那么就吹台,也无所谓“失恋”。

  事实上,“先友后婚”的办法也不是大学以上的知识青年所乐于采纳的。他们无论是否拘谨,总都希望有机会自然而然地遇到可以恋爱的对象,然后再谈婚姻。直截了当地被亲友们牵着去“相亲”,在受过了大学教育的年轻人的感觉上,总难免觉得屈辱。

  于是就有许多聪明、懂事、教育良好的青年,做了这半中不西的求偶方式下的牺牲者。因此甚至有人说,不如索性回到旧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去,或干脆成立“婚姻介绍所”,以免自己胡打胡撞,结果还是一无所成。也确实有些年长未婚者证明,假如他们是生在媒妁之言的时代,不致有如此孤寂的下场。只因他们生性内向,而且从未学过如何与异性交往,不知如何进入社交圈子,于是,只得忧伤以终老了。

  当然,既连主张回到“媒妁之言”的人们,也了解他们只是说说而已,成立婚姻介绍所似乎也有实际上的困难。时代潮流如此,也只有检讨我们何以致此的原因,去求补救了。

  何以致此呢?原因就在我们一方面接受了西方的“自主婚姻”(不是自由恋爱,这名词不妥);而另一方面却未曾教导孩子们如何认识异性,也未曾给孩子们机会去学习社交。我们一方面赞成儿女们婚姻自主,一方面却自始就教他们躲避异性,让他们觉得和异性来往是大逆不道而且可耻。直等到了结婚年龄,才如梦初醒地问“你有没有男(或女)朋反啊?”你说让孩子怎么回答呢?“你不是一直不让我们交男(或女)朋友吗?”

  当然,防范的目的是为了孩子们的安全。但是,既然你知道有那么一天,你会希望他们有异性朋友,那么为什么不把防范变为指导呢?这正如既然人人都不能永远关在家里,那么,你就不能因为街上有时会发生车祸而不让孩子上街一样。你要教他们如何遵守交通规则,如何避免车祸,否则,当他们成年以后,你就无权责备他们不敢上街了。

  走惯了交通繁忙的街道,你才会知所趋避,不会紧张。见惯了男生女生,你才知所选择,不致拘谨。常见从未与异性交往过的女孩子,偶尔见到一个可以来往的,就立刻魂牵梦绕,其实,他也许根本是平庸无奇。古时常有公子落难,小姐花园赠金的故事,也就因为小姐未曾出过闺房,因此偶有异性侵入,就会不择手段。

  现代读“纯女校”或“纯男校”的学生,如果家庭再不开明,也往往会发生这种过犹不及的现象。对异性存有太多的神秘感,结果不是不遑选择,就是因拘谨怕羞而逃避。因此,我们亟需确立一种新的观念,以减少问题的发生。所谓新的观念大致应包括:

  一、不要太限制他们,而要给他们辨识良劣的能力与机会。

  二、读书固然应该读得好,但是,教育应包括德智群美体诸育,智育只占其一,不能只顾智育。特别是在结交异性朋友方面,智识上的志同道合固然重要,课作或业余的消闲活动更是培养友情或爱情的最佳园地。青年人一向郊游、听音乐会、看画展、摄影,去教堂,以至于同学同事之间的小型家庭舞会等等,都能使大家自然而然地接近,由接近而增加认识,而互相了解,而发生感情。这样才有机会发展为自主的婚姻。而且这种活动也正可以培养高尚的情操,间接也就避免了大家所担心的性的泛(www.lizhi.com)滥。

  青黄不接时代的父母们多半仍然像旧时一样,避免对于女谈及有关性的问题。但他们未想到旧时男女隔绝,只有结婚时才与异性正式见面,当然可以由他们去。现代情形不同,在为了将来的婚姻铺路而必须鼓励他们互相接近的同时,就不能不及早灌输他们有关性的常识,好让他们了解“发乎情,止乎礼”的重要,和对“性”不小心所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一方面使他们自然而然地来往,一方面指导他们安全的界限。父母所戒惧的,无非是性的问题,如果在这方面能施以有效的教育,则青年男女交往还有什么可限制的呢?

  除了给他们自由交往的机会以外,父母也不妨仿照西方,正式带成年女儿进入社交圈,专诚邀请亲友,把女儿或儿子介绍给他们,使大家有互相认识的机会。

  不久以前,一位老朋友的女儿订婚,这位老朋友为了遵守古礼,千方百计打听出男方家长和我有点头之交,于是示意男方家长,挽我充当介绍人,表演“问名”之礼。当下我情不可却,答应了。但在“表演”过程中,深觉这是何必?男女当事人早已面许终身,要这中间人何用?但新礼尚未生根,为了慎重,总不能无“礼”,于是也只得旧冠新戴,聊胜于无而已。

  我们保存不住旧的,又不能很有系统地接受或创造新的。在其他事情上后果尚不十分明显,唯独对青年男女的婚姻,如果不赶快想出一个具体可行的办法,形成一种新而且对的风气,恐怕再下一代的青年出了校门之后,所面对的婚姻问题,困难仍不会减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