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活着》读后感
文/雪中寒月梅
用了几天的时间,终于把余华的《活着》这本书看完了。看完了之后,却并不轻松,总感觉有一块石头压在心上,让我喘不过气来,又让我的心一阵阵的钝着疼。对于主人公大起大落的人生唏嘘不已。
活了三十几年的我,也算是经历了人生的一小半。对于活着,也有着自己的感触。我总认为活着是辛苦的,是为了家人活着。我曾经说过自己活着的意义就是为了我的父母和孩子,他们一个是给了我生命的人,一个是我给了生命的人。
这本书在开篇的几页,就提出了活着的意义。“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这么简短的一句话,就写到了我的心里,我想自己也应该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吧。
主人公福贵的前半身,真是个浪荡子弟,吃喝嫖赌败光了自己的家产,气死了自己的父母之后。幡然醒悟,生活却再也没有向他展开笑脸,每次他想努力一些,就要见到生活的曙光,可是生活偏偏要给他一个火辣辣的巴掌。
本来幸福的一家,就在当时社会背景的大潮中支离破散,最后只剩下福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我仿佛透过书本看到了大槐树下,福贵和那头老牛在窃窃私语。
整本书的剧情跌宕起伏,当我为福贵可以改过自新,一家人过着贫穷,但是可以围在一起的幸福生活。福贵为了去城里给自己的老娘找郎中看病,却被国民党抓了壮丁。终于在几经转折,回到家乡之后,却发现自己的女儿已经聋哑,自己的母亲已经去世。
生活的苦难从来不会因为你的努力,而少给你增添一点压力。福贵的妻子本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却要跟着福贵去辛苦的劳作,最后因为营养不良吃喝不好,而得了软骨病。索性的是,福贵的儿子在一天天长大,那真的是一个聪明可爱的孩子。可就是这么一个聪明可爱的孩子,却在为自己的校长(县长的女儿)献血过程中失去了自己的生命。看着医生不顾孩子死活,抽干孩子的血,只为了救县长的女儿。我哭了,因为这个可爱的孩子死的真的太冤枉了。那个时代,一个穷苦人家的孩子,命就那么不值钱吗?
四口之家变成了三口之家,福贵的聋哑女儿凤霞慢慢长大了,终于找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本以为生活可以让这个苦难的家庭幸福一些。可是凤霞在生孩子之后大出血死了,留下了一个可爱的孩子苦根。福贵的妻子,在几个月之后也拖着病体撒手人寰,去找自己的孩子了。
这时候的家庭,就剩下了福贵的外孙、女婿一起生活。尽管如此,大家也要努力活着。可是福贵的女婿也在工作的过程中死去了,然后苦根在福贵无意中让孩子吃了豆子之后撑死了。
就是这样的生活,让风烛残年的福贵还要努力生活下去。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多么沉重的话题。这本小说,就像福贵坐在大槐树下,缓缓讲述着他的一生,语气中没有大喜大悲,这种大喜大悲却传达到了我们的心里。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像福贵一样,即使面对生活的苦难,也要坦然的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