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一)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是沈石溪先生的一本获奖的经典的儿童文学,整个故事围绕着小主人公因一场大病瞎眼的阿炯可伶的身世 和一条因为长得丑陋而被遗弃的猎犬 迪克展开,让我身临故事中感慨了一回。本人小时候也喜欢狗 ,而且养过一条狗,它叫“啰啰”,忠心且聪明。有邻居一拿家里东西 ,都会扑过去,陌生人来家狂叫不止。只有我才能制止。妈妈嫌它淘气,惹事 ,领了买狗的人来,想要卖掉,记得很清楚两个买狗的人把它堵在院子的一角,都不敢去抓它,赶上我放学回家,妈在我面前讲了很多好话,让我帮忙抓它,我嘴里答应却心里打起算盘,我让买狗的人让开,说那狗听我的话,接近狗却摸摸它的毛,跟它说:“啰啰快跑””——!这狗非常的通灵性,就在买狗人让出的那一条夹缝中飞快的窜了出去,逃掉了……现在都人到中年了,回过头想这事,觉得自己也并不可笑,纯净的只有z在那时的孩童世界,现代现实社会充满尔虞我诈,连孩子也污染了 ,人不如狗。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二)
有一句话说的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从小就爱上了阅读。
我有各种各样的书籍,文学作品,经典佳作,名着好文,还有故事小说。其中我最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而且风格独特,把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
最近我又读了一本书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迪克是一只因为丑陋而被主人丢弃的猎犬,它在丛林中生活,即聪明又勇敢,但是,它无家可归,希望能有一个主人。一个村庄的盲少年收养了迪克,于是,迪克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一次,迪克为了主人阿炯,不小心犯下了大错,他们只好背井离乡,去投靠阿炯的生母。迪克为了主人,甚至咬死了它心爱的母豺红娜。经历了千辛万苦,他们终于找到了阿炯的母亲,阿炯自创的一首二胡一曲成名,但是陪他患难与共的迪克却遭到了极不公平的待遇,最后阿炯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被这本书深深地震撼了,我的感悟很大。一只人见人厌的丑狗竟然如此坚强,如此勇敢,如此忠诚,如此聪明……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谈论,可以陪伴你成长,让你增长知识,开阔眼界,使人的境界更高一层。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三)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述的是一只丑陋的狗,被父母抛弃以后,另寻他主,结果很多人都厌弃它,后来它被一名名为阿炯的盲童收养了,才起名为迪克。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对他非常不好。阿炯在茶馆拉琴,骆老板购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阿炯失去了他那把破竹椅。迪克火冒三丈,把录音机给毁了。之后,他们两个和红娜,踏上了去昆明的旅程。他们要穿越雪山死林,还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可他们帮助地质勘探队,只用了一天一夜就到了昆明,寻找阿妈。
读到这里我想,一个盲人,如果可以穿越雪山死林,那是一件不可思议的奇迹。迪克在死林中咬死了红娜,迪克很懊悔,但它明白,身为猎犬的自己不可违背主人的命令!
阿炯在昆明生了一(www.lizhi.com)场大病,迪克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害的它的狗命差点在这丢掉。小主人在红蕾剧场拉琴,迪克把白狮狗和胖厨师都咬伤了,就在它要被处决的前一天晚上。小主人阿炯找到了他的阿妈,但他不可以和阿妈相认,除非他的心已经成为冰冷的一坨了,否则他是不可能继续管啊妈叫阿姨了。这天晚上,阿炯悄悄背上他那把二胡,带上迪克远走高飞。
盲人的心灵是纯洁的,虽然他们的眼睛看不见,但是用心看见的世界是最美的。丑狗迪克,被阿炯收养了,它虽然难看,但它拥有别的狗所不具备的赤胆忠心不是吗?它可以为了小主人“大义灭亲”,那就是因为它有一颗忠诚的心。我们不应该以貌取人;不应该靠眼力判断是非。我们应该看别人的品格是好是坏;应该用心去感受世界,判断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