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字左右的读后感(一)
读《谁动了我的奶酪》有感
最初想读这本书是出于对它的书名有些好奇,看到网上介绍“这是一本美国享誉全球、深孚众望的思想先锋、演说家、作家斯宾塞﹒约翰逊的畅销书《谁动了我的奶酪?》”,搜索出后打开一读,书中那些看似平常而内含深刻哲理的话便深深地触动我的心灵:“变化总是在发生,他们总是不断地拿走你的奶酪。”“遇见变化,随时做好奶酪被拿走的准备。”“追踪变化, 经常闻一闻你的奶酪,以便知道它们什么时候开始变质。”
我不禁为作者斯宾塞·约翰逊的这种独特的创作方式而发出由衷的赞叹,虽然这是个寓言故事,但是其中所蕴涵的哲理令人在感悟之中,引发深思,更让人变得聪明、睿智。
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名字取得很有意思,同时也表达了一定的意义,小老鼠的名字寓意似乎是在不停的动作着,代表了它们会随时随着变化而动,而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去寻找新的奶酪——“奶酪”自然是个比喻,是对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所追求目标的一种比喻,它可以是一份工作,一种人际关系,可以是金钱,可以是幸福、健康,社会的认可和老板的赏识等等。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渴望得到的东西。
书中的两只小老鼠不会因为周遭环境的改变而手足无措,失去生命的意义。因为它们会去继续努力,不断追求,过去拥有的虽然已经失去,但是那只是人生经历,而不是一种负担,如果执迷不悟,止步不前,那就只有面临饥饿,无助,颓废和灰暗无力的世界——一切身心的折磨。
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名字也取得很有意义,两个小矮人与两只小老鼠的态度迥然不同,他们面对变化犹豫不决,始终沉浸在对往事的追忆和幻想中,无法接受已经改变的事实,不愿意再去寻找新的奶酪,从而也就束缚了自己的思想,变得极度颓废,再没有了勇气和激情,于是生活在灰暗之中,不能自拔。好在后来唧唧终于战胜了自己,走向了光明,找到了新的奶酪。
生活在这样一个瞬息万变的信息时代,每个人都要和时代同步,才能够与时俱进,因为个人的奶酪随时会被他人拿走,被外界所移动,如果一味怨天尤人,只知道追问“谁动了我的奶酪?”,而不能够很快适应新的变化,陷入困惑中不能自拔,固步自封,活在海市蜃楼般的“幻城”里面,不知觉悟,还自我安慰“面包会有的”,“奶酪会回来的”,到有一天,等发现失去的奶酪不会回来了,终会追悔不已的,因为不论面包也好,馅饼也好,奶酪也好,不会平白无故的从天而降,要想寻找到新的奶酪,就要学习两只小老鼠“嗅嗅”和“匆匆”,立即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马上出去再寻找,简单的思维往往能够突破顾虑过多带来的障碍,而走向光明,创造成功,重新获得新鲜可口的奶酪。
小矮人唧唧到后来终于冲破了自己思想的束缚,毅然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奔入漆黑一片的迷宫,在这条充满希望的路上,它终于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它的伙伴哼哼还在怨天尤人中郁郁寡欢,无法解脱。
我喜欢这个故事,因为她告诉了我们最为深奥却又至为简单的道理,让你知道应该怎样去面对生活,面对人生,同时教会你怎样去调整自己的心态,随着奶酪的变化而变化,在变化中知道怎样去适应环境,去改变一切的困难和逆境,从而放下包袱,走向新的开始,奔向新的生命。
1000字左右的读后感(二)
最近看了不少外国名着,除了《呼啸山庄》,我最爱看的是《雾都孤儿》。这是狄更斯作品,讲述了一个出生在贫民习艺所,一出生母亲就去世的孤儿奥立佛·退斯特的故事。在贫民习艺所,他仅仅想多要一点稀饭,就被罚被打,并贴出告示,谁领走奥立佛,可以得到三英镑十先令。后来他被一个殡葬承办人领走了。后来,因为那里的一个小孩羞辱他母亲,奥立维打了他并逃走了。途中,他遇到了一个孩子,愿意让他到自己家去。没想到,奥立佛被送到了一个小偷集团。当他第一次看见叫恰利·贝茨和躲闪儿的连个小孩偷东西,主人发现了,竟把很害怕,想逃走的奥立佛当成了小偷。最后,得知他并非小偷后,他也因被打而虚弱得不省人事。那见东西的主人布朗劳先生将奥立维收留,并对他非常好。
有一天布朗劳先生买了书,忘了付钱,热心的奥立维便独自一人去书店了。可是,那个小偷集团的南茜,遇到了他,想方设法将他抓走了。并让他和一个叫做塞克斯的人去一家偷东西。那家人发现了他们,奥立维被打伤了,其他人丢下他走了。第二天,他找到了那家,在门口昏倒了。后来,他和主人说了事情的经过,一位叫露梓的小姐相信他的话,他便在她家住下了。并且找到布朗劳先生,说明了一切。
小偷集团的一位成员,蒙克斯去贫民习艺所得知奥立维的身世,并把他母亲的得遗物都毁了。
这时,南茜因为知道奥立维的种种不幸,却还要逼他做这做那后,她突然想去找人将小偷集团一网打尽。她躲着其他人,找到了露梓,并跟她约好时间再见面。但是,费根因为她的种种行为怀疑到她了,南茜一出门就让一个叫诺亚的人跟踪。诺亚什么都知道了。虽然南茜已把所有成员的外貌都向露梓说了,但是她不肯跟露梓走,她认为一切都晚了,她的罪恶太深了。这就导致她一回家,就被塞克斯杀了,塞克斯也因此担惊受怕,痛不欲生……
南茜的话使人们很快抓到了很多人,此时,布朗劳先生找到了蒙克斯,发现他其实是奥立维同父异母的兄弟……他们让蒙克斯逃走了,但是蒙克斯在每钱后又走上了老路,最后病死在监狱了。
我非常喜欢这部小说大部分原因是狄更斯很真实,却又感动人的描写了奥立维的悲惨故事,也许这和他曾经很穷有一些关系。但是,在这个故事里坏人都死了,而好人大部分得到了好报。而南茜,我认为她应该算是一个好人,最后她还是很有良心地向别人提供了小偷们得很多情况。有人说狄更斯的这部小说中不少人物都太过理想化,盗贼也只是“风流人物”。不过我想,世界上大概没有彻头彻尾的坏人,何况只是盗贼。比如杀了南茜的费根,如果他真正无可救药了,那在杀人后也许并不会那么痛苦,还会认为南茜背叛了他们,死掉是理所当然的。
我想,在作者生活的年代,像这种作恶多端的小偷一定非常多,而且很难被抓住。那些小偷大概也如同这里的费根、塞克斯、恰利·贝茨和躲闪儿等人差不多,虽然每次偷得不多,但也可以衣食无忧了。而可怜的奥立维却不能。奥立维并没有像恰利·贝茨和躲闪儿那样,也变成小偷。如果他也跟着偷东西,那么大概也无法得到现在的幸福了。大概这也就是狄更斯的创作目的:“善良的人不畏任何逆境并能生存的规律”。
另外,奥立维的所作所为,比如要求添粥,打架以及逃亡和其他不听话的举动,让人们明白狄更斯描写的一些人物看似逆来顺受,但并非如此。我想,既然一个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问心无愧,而且为了一些应得的东西不该对别人百依百顺,唯命是从。也许,一个善良的人,像奥立维;也许是某件事的受害者,像南茜。他们都有自己的想法,应该向自己所向往,认为是对的方向努力,当然,这不该是太草率就做出确定的。
我想,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当时有很多人,尤其是穷人爱看狄更斯的书的原因吧!所以,不管一个人富有或是穷困潦倒,善良还是最重要的,而且不要被困难压倒!
1000字左右的读后感(三)
最近用了几天时间终于把着名科幻小说家凡尔纳的科幻四部曲之一的《神秘岛》读完了。它给了我许多道理,也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人,最善于使用自然条件、 一切事物的创造者、最热爱发明与创造、最具有主见的顶级生物。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美国南北战争的时候,有五个被围困在南军城中的北方人趁着偶然的机会用气球逃脱了。他们中途被风暴吹落在太平洋中的一个荒岛上,但是他们并没有灰心失望,他们团结互助,以集体的智慧和劳动,克服了重重困难,建立起幸福的生活。他们从赤手空拳一直到制造出陶器、玻璃、风磨、电报机……他们不仅动手能力强,还挽救了在附近另一孤岛上独居了十二年而失去理智的罪犯,使他恢复了人性,成为他们忠实的伙伴。这些荒岛上的遇难者虽然什么也不缺,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返回祖国的努力。一天,他们终于登上了在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指挥的邓肯号,重新回到了祖国的环抱。这几个遇难者在荒岛上度过的岁月了,不断发现了不可思议的奇迹。每当他们在危急的时候,似乎总有一个神秘的人在援助他们。原来这人就是《海底两万里》中的主人公、潜水艇诺第留斯号的发明者——尼摩船长。
这本书有一个十分让我感兴趣的部分——炸开花岗石。原来,工程师无意中发现格兰特湖中有一股暗流,估计下面有一个大洞,但由于水深无法下去观察,只好先让水排干在进入。但这周围都是高大的花岗石,想要打出一个洞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于是他们思考着:要真么办才能在坚硬的花岗石上打出一个大洞来。后来,他们想到一个办法——用火药炸开来。但他们现在有没有炸药,只好自己制作最简单但又威力巨大的硝酸。于是,他们开始需找材料:甘油、疏酸铁、疏酸铝、硝酸钾……大约经过几十天的时间后,硝酸制造成功了。但是呢,硝酸的稳定性非常低,而且要经过撞击后才会爆炸,以原本的技术是用雷管引爆,但现在没有,之后用锤子之类的东西敲打它,但如果这样,那就得牺牲那个去敲击它的人。后来,他们想出一个办法:先让一根长绳子沾上疏磺,然后把几斤重的铁用一根植物纤维绳子吊在炸药坑的上面粘着疏磺的长绳子系在吊着重铁的绳子的中央,另一端被拉到了距离炸药几英尺的地面上。这样,只要用火点着沾上疏磺的那根绳子神秘岛读后感1000字以后火势很快就会烧到和第一个绳子的接头处;就这样,接头处一旦断掉,铁块就会落到了滴着硝酸的石面上引发爆炸。从绳子烧完大约要十五分钟,于是,他们在点燃身子后立马就回到石窟里面等待着,一直到他们听到爆炸声后,他们便冲往格兰特湖看一看效果,果然不出所(www.lizhi.com)料,花岗石被炸出一个大洞,等水流完后他们便发现了湖底下有一个大石洞,并把它命名为“花岗石窟”。
这本书中的这这个故事告诉我:其实有些事情,其实是可以以我代价的方式去完成的。而人,则是全世界上最聪明,最富有创造力的顶级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