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高自传读后感(一)
梵高的一生,是很极端的一生。青年时,志向想成为一名教士,并到最艰苦的矿场去传教,最后却发现教士的虚伪,并因此产生了对上帝的怀疑。之后,开始学画画,并开始疯狂一般的工作。的确,当人心中有某种无法宣泄的情绪时,往往会找一个方式来疏导它,更何况是像梵高这样内心极其澎湃的那种人。
性格决定命运,我一直非常相信这句话。天才也有天才的性格,而其性格往往都是异常的极端,却往往与这个社会大多数人无法合拍。平庸者有平庸者的性格,他们做事都是那么的到位,那么的合这个社会的主流价值,他们是这个社会的主流,当然,主流,也就意味着平庸。
剑走偏锋,才能创出一套不同凡响的绝世武功,而正是因为走的偏锋,所以弄不好会极大的伤害习武者,所以绝顶高手与走火入魔者,往往只有一线之隔。就像我们经常说的,天才和疯子,往往也只有一线之隔。他们的共同点是,不按常规出招,达到某种极致。
梵高的那幅巨作向日葵我想很多人都知道吧,金黄色那是一种像太阳一般炽热的颜色,充满了生命力,野性的力量,一种扭曲的倔强,一种刺目的绚烂,但也是一种让人confusion的颜色,一种迷离的色彩。他的名画系列,向日葵和麦田系列给我们的印象应该是深刻的吧。他的这两个系列的画,我也是喜欢的。
天才注定都是孤独的,但不能反过来说,孤独的绝大多数实际上是庸才。所以我们大不可以用天才的孤独来安慰自己的孤独,来给自己阿Q一下,来给自己麻醉一下。自从看了梵高的自传,他给我的感觉是一头在黑暗中受伤的野兽,独自在暗处舔着自己的伤口。他是那么地渴望爱情,那么地渴望友情,但这些东西,对于他来说,又是那么的遥不可及。
他第一次爱上了他表姐,才成为寡妇带着一个孩子的表姐,他那如潮水般汹涌的爱以及对画画的无比狂热却挣不到一分钱吓坏了其表姐,离他而去。受伤的梵高,和一个洗衣女工住在了一起,正如他在给其哥哥的信中所陈述到,她并不漂亮,也谈不上贤慧,但我有一个家了,还有一个孩子——洗衣女工与他人的孩子,我感到平静与幸福。然而,就连这种幸福也是不能长久的,由于梵高没有经济来源,完全靠其弟弟资助,他却全部用来买颜料和画布了,常常连吃饭的钱都没有。在梵高的自传中,常常可以看到谈到他挨饿的情景,同时一收到他弟弟的钱后,又马上买工作原料,连挨饿也再所不惜。无法忍受这点的女工离开了她,并重操旧业。
对于友情,他与画家高更在一起工作过一段时间。他给其弟弟的信中写到,我是如此的孤单,常常会陷入绝望中。而高更的到来使他欣喜如狂。可是敏感神经质的他,却也没能和其好朋友一起工作多久。人太自我了,也就很难融入别人的世界,也很难让别人融入自己的世界。
梵高自传读后感(二)
《梵高传》这本书的作者是欧文·斯通,书中介绍他是一位伟大的画家,当我看到梵高一幅又一幅壮丽辉煌的油画时,我似乎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整个世界豁然开朗了!
梵高这个人本身长得奇丑无比呢!他长着一双呆滞的大眼睛,深深地往下凹,一些鱼尾纹在他眼睛旁,目光显得很忧郁,并长着一对粗眉,它们让人觉得不搭配;还有一双小耳朵,小到像洋娃娃的耳朵,一个鹰钩鼻,鼻子向下塌,并且是秃顶呢!他的行动也很笨拙,呆头呆脑的。
梵高一生清贫,但他不在乎,一心作画。梵高对画画简直着了迷,别人以为他疯了,叫他“伏热”,“伏热”的意思是“红胡子的疯子”!梵高不管它。他太热爱大自然了,他热爱娇嫩的玫瑰色花朵和紫罗兰色的天空、热爱翠绿草地和淡青色的风!他对万物充满了热爱……
你可知道梵高活的时候一幅画都没卖出去!但他死后他的画卖了大概有九千万的法郎!我给你举个例子:梵高在世的时候一幅《红色的葡萄园》只有四百法郎,可他死后这幅画是四千万多的法郎!梵高为了绘画奉献了很多甚至生命,他把自己的右耳朵给割了下来,并且让自己神志不清,神经受到破坏以至后来去世了……这是多么不幸呀。
我看完了这本书,觉得梵高做事十分认真,全力以赴地画画,他把全身精力投入到绘画中。我想我们应该像他学习,全力以赴。每当我们做完事后,应该首先问问自己:“我们全力以赴了吗?”
请让我们记住这位伟人——温森特·梵高!
梵高自传读后感(三)
梵高,其实很多人都知道他的名字,是因为他的油画在拍卖行以天价成交。你问他们最喜欢哪一个画家,他们总是说梵高啊!但你可知道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呢?看了这本书后,我既愤怒又感动。感动于梵高与弟弟的亲情,疼痛着他们的疼痛;愤怒于人们对一个善良的人所做的欺侮,愤怒于那个不公的社会,愤怒于那些最底层人民的苦难。
梵高一生清贫,但他不在乎,一心作画。梵高对画画简直着了迷,他太热爱大自然了,他热爱娇嫩的玫瑰色花朵和紫罗兰色的天空、热爱翠绿草地和淡青色的风!他对万物充满了热爱……梵高做事十分认真,全力以赴地画画,他把全身精力投入到绘画中。我呢?在生活中我是一个做事马虎的人,就是因为马虎,我曾多次与满分擦肩而过,记得有一次英语考试,比较简单,我几乎都会做。发试卷时,同学们都考得不错,唯独我,只考了90分。主要原因就是因为粗心,竟然忘记写一题十分简单的题目。唉!。这件事使我刚刚树立起的信心(www.lizhi.com),被一盆冷水浇灭了。这粗心不是别人强加在我身上的,而是自己日久天长、潜移默化培养出来的。我在课间写作业,十分不认真。要么一边讲话一边写作业,要么就是一边管闲事一边写作业。所以我常常写错字。
有一次我把吞字写成了舌字,老师一怒之下,狠狠地扣了一分,让我悲痛欲绝呀!因为当时整章试卷只错了这一题。我宁愿错在别的地方,也不要错在这么一个小小的字上。马克?吐温说过这样的话:“没有人能够将坏习惯扔出窗外,但可以把它步步赶下楼梯。”在这个寒假,我决定痛改前非,一定要把这个坏毛病改掉。我找了一个十分安静的地方,独自写作业,不再关心外面的一切,就像个隐世高人。做完作业后,我一定要检查,正确率比平时高了很多。看来,只要专心致志,不受外界事物干扰,就能不粗心。改掉粗心这个毛病给我带来了很多好处。请让我们记住这位伟人——梵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