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2000字读后感(一)

  《活着》是一篇读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翻开书页的不忍,那种合上书本后的隐隐不快,我很想知道一个人需要怎样的信念和意志力,才能支撑他在遭遇到一连串的打击后还能顽强的活下去。家道中落的悲哀,失去双亲的痛楚,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终于的落单与那头老牛,孤苦伶仃的日子里,回首曾经,他需要多大的勇气。“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是生者的赞誉或是悲哀,之于他我更多的是同情却又不得不为他的淡然而心生丝丝敬意——他用平静的面容掩饰着他内心的波涛汹涌。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平淡是福,活着真好。

  是呀活着真好,更何况是活在幸福当中。一直以来我都是个平凡的女孩,平凡的家世,平凡的样貌,平凡的日子波澜不惊,也曾幻想过不平凡,也曾希望自己的日子能过的轰轰烈烈,然而父母告诉我,平凡点好,平凡了就会淡然,就会宠辱不惊学会独立学会坚强;老师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一心一意的读书,平凡了才能在一派浮躁中沉淀、成长;朋友亦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每天都开心得没心没肺。平凡好吗?我对着镜子问那满镜的平凡,镜子里的朦胧玻璃后的水银说,平凡好,平凡自己成就了别人是一种幸福。

  于是某天,在那窄窄的阁楼,我在散发微微霉气的书架上寻觅的时候,那本薄薄的小书兀自闯入我的镜片,泛黄的书页,向我倾诉着它的不简单,那个叫做余华的人,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正常却也不正常的故事,福贵于是闯进了我的生活,情绪在那娓娓叙说的过程中起了涟漪,《活着》就是这样,用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的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纵使余华不是一个擅于煽情的作家,然而与平常之处的发掘,那漫不经心的笔触却直击读者的心灵。

  人之处总是单纯得像杯白开水,那时候的自己不知道什么是平凡什么是轰烈,那时的自己做任何事情都没有强烈的目的,也许是一时的好奇也许是一时的氛围让自己有了瞬时的冲动。于是,那个时候的自己总与“半途而废”相伴,也总会为了搭几块积木而拒绝吃饭——这一切,全看兴趣的大小。在现在看来小时候的行为是那么的脆弱,因为背后支撑这一行为的唯有兴趣,全没有什么“崇高的信仰”抑或“理想”。然而那个时候的自己也从不会迷茫不会对自己的生命感慨万千,于是,那时的生命也是最有韧性的——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

  很多时候,远离亲人远离朋友的日子里,感觉幸福一下子远行,孤独与寂寞,伤心与难过,许许多多的想法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袭来,有过快乐的忧伤,也有忧伤的绝望,扬起的嘴角,是那么的倔强,没有泪水没有过多的话语,只有心痛。一个人的坚强,那种超负荷的难捱只有自己才能体会。然而所有的悲观在遭遇到福贵时变得一文不值,所有的失落在遇上福贵时变成了有幸。我不是不快乐,而是还没有适应快乐。所以如果有幸我要自己承担安慰有时候捉襟见肘,自己不坚强也要打着坚强,还没有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我没有资格难过,我还可以把快乐写得源远流长。

  好好享受每一天的点滴,好好活着,为了自己也为了关心自己的人,为了这更长更远的明天好好活着。


活着2000字读后感(二)

  《活着》讲述的却是关于一个个关于死亡的事情。它在一个广阔的历史背景下展开叙述,但有意地淡化了社会政治背景,而更主要的是把它当作孕育苦难的生存环境,一个磨练人性的“炼炉”。如果没有这条不可否认的环境线索,人物和事件就像照相馆里拍一寸照,换来换去都是一抹色单调的背衬。主人公福贵的一生就挣扎在这样一个“炼炉”中,他经历了从大富大贵到一贫如洗的物质生活的巨大变迁,经历了多次运动给他带来的震荡与困窘,目睹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逝。

  许多评论家认为,《活着》是余华创作的一个分水岭,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无门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新路。然而作者自己似乎都还没有准备好如何走下去,这从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就可以体现。任何读者都会觉得小说开头更像是孩子信手的涂鸦——“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那一年的整个夏天,我如同一只乱飞的麻雀,游荡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村舍田野……这位老人后来和我一起坐在了那棵茂盛的树下,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他向我讲述了自己。”这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与同时代的苏童、莫言风格类似。

  就像作者在小说前言中所说,“人是为或者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钟情煽情的作家,因此他在创作中也用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为了叙述而叙述,毫无矫揉造作之态。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入人心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小说主人公福贵过往的一生是痛苦的,然而,他淡然地讲述了他无法想象的经历。福贵以死去亲人的名字称呼老牛,把对亲人的思念和感情寄托到了老牛身上,而老牛似亲人般给予了福贵继续活着的希望。福贵与亲人之间本能、朴素、温暖的亲情不仅没有消失,而且在苦难的折磨下不断得到充实和升华,并成为福贵坦然直面人生变故的精神支柱。如果有一天老牛死去,福贵活着的希望依然不会破灭,他还要为自己而活着,而且会好好地活着。因此,在小说的末尾,福贵郑重其事地对他自己的后事做出妥善安排:他在枕头下放上十元钱,以便发现尸体的人能够好好安葬他。善待自己也是慰藉亲人的一种方式。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对命运最有力的反抗,是对生命的召唤。不管是为了崇高轰轰烈烈地死,还是不为任何卑微坚韧地活着,都是一种生命的尊严。


活着2000字读后感(三)

  用了两天的时间看完了《活着》,感觉真的是本不错的书,却很难从里面准确的汲取出作者真正想要表达的思想。看的过程一直很平静,听福贵讲着他一生的经历。随着他命运的不断辗转,对这个人的爱恨也是一直发生着变化。起初,福贵是一个每天只知道吃喝嫖赌的纨绔子弟,不过,刚开始也只是以事不关己的心态看待他的一切行为,直到,他竟然打了为他怀了孩子的家珍,才开始愤恨。

  家珍是个善良的女人,一辈子跟了福贵,算是没想到一天的福气,不过,却在这样磨难的一生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后来的福贵,对她还是不错的,每天背着她出去散心,这也是一个女人一辈子的幸福了吧,值了。对她,我一直抱着一种崇敬和心疼的态度。

  凤霞倒是没什么感觉,觉得她的一生挺好,虽然耳朵聋了,嫁的是个偏头,但是,偏头女婿对她真的是没得说,算下来,她也比那个时代的其他女人幸福了些吧,起码比她妈强。

  有庆是让我最震撼的一个男孩,他对羊的那份心疼,让我想起了小时候自己养的那两个小羊,那天妈说要把它们卖了,我蹲在羊圈看着它们心疼老半天呢。

  有庆的死是让我看这篇文章心情最暴躁的时候,特别是医生的麻木,让我突然就有种想杀人的冲动了,别说福贵,就我一个女生都看不下去了,活活的一个孩子就突然这么没了,是谁谁受得了啊。要是谁的亲人被这么不明不白的折腾死了,谁如果没有想把那抽血的护士和医生给整死的冲动,那他肯定不正常。太灭绝人性了!!!

  那个年代是个怎样的年代,具体的我摸不清楚,只是很庆幸自己能出生在那个年代之后,少经历了那么多世态炎凉、生离死别。在我感慨现在生活的种种不好时,读了这篇文章,我就开始逐渐感觉平衡了,比起他们,我已经很幸福了。

  那么多人都去了,留下了福贵。也许活到最后的并不一定是幸福和快乐的,但是,活着,起码还能感觉到哪怕不幸福和不快乐。

  只剩下福贵了,就剩下他一个人孤苦伶仃,连苦根也去了,可是福贵没有放弃生活,这点我很佩服他,他仍然坚持活着……

  看完这篇文章,最大的感慨就是——人,不管遇到什么事情,在任何时候,都要坚强的面对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