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由读后感(一)
《论自由》一书是十九世纪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和经济;自由,感性来讲,即简简单单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在阅读《论自由》过程中,我不得我承认以我尚浅的经;首先,在思想自由方面,密尔具体讲述了人们对于意见;其次,在讨论自由方面,密尔认为真理只能来源于讨论;《论自由》一书写于十九世纪的英国,当时正是资本主;
《论自由》一书是十九世纪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和经济学家,近代自由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约翰?密尔最具代表性的着作。书中论述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公民自由权利,阐明“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并提出了自由的各项“原则”。在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老师的推荐与指导下,我有幸拜读如此佳作,以下为读后感。
自由,感性来讲,即简简单单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在阅读《论自由》前,我似乎从未深刻地思考自由的意义,只是在高中课程的学习中见到了解到古今中外各阶级人民追求自由的运动与观点——孔子、孟子、伏尔泰、华盛顿、甘地、严复等,他们的事迹及观点都曾烂熟于心。是的,自由是人类一个永恒的主题,从古到今,无数的人们追求它,无数的思想家关注它,并试图为它找到理论支撑的基础。
在阅读《论自由》过程中,我不得我承认以我尚浅的经历与学识实在无法逐字逐句地领会到其深刻而博大的内涵。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我在书中最感兴趣且触发感受的是书中所言第二部分——关于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
首先,在思想自由方面,密尔具体讲述了人们对于意见的分歧,密尔认为不能强迫异议的人沉默。他在书中提到,“人类要使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假如他有权力的话)要使人类沉默较可算为正当。”我曾在高中政治课的哲学课堂上遇见这句话,印象颇深,时至今日才知是出自密尔先生的《论自由》。当对于自己思想或意见与他人的意见冲突时,密尔认为“对不同意于那个意见的人比对抱持那个意见的人甚至更甚。假如那意见是对的,那么他们是被剥夺了以错误换真理的机会;假如那意见是错的,那么他们是失掉了一个差不多同样大的利益”。这几句话令我深省,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难免会和他人发生分歧,但重要的是要有宽容的心,我们应承认分歧的存在。每人都深知自己是可能错误的,可是很少有人想着有必要对自己的可能错误性采取什么预防办法,所以我们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应该多多听他人意见并尊重他人,要宽容地给予人们充分的思想自由。用一句中国的古话来说便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谦逊地做到这一点,这不失为一个追求理性和真理的人的做法。
其次,在讨论自由方面,密尔认为真理只能来源于讨论,来源于不同意见的争辩。他指出我们之所以能够认定某些意见为正确,“正是以有反对它和批驳它的完全自由为条件;而且也别无其他条件能使一个象具有人类精神能力的东西享有令他成为正确的理性保证。”人类之所以能够得到正确观念,根源在于人的错误认识不断被改正。而改正错误,凭借的正是经验和讨论。并且密尔认为允许讨论的主题是不应当受到限制的,不应存在某些不许讨论的禁区,不能说某些信条对于社会福祉是这样有用,以至于禁止讨论。这使我设身处地想到了我们当今所处的网络环境,近年来,随着中国互联网的爆炸式发展以及全球网络的开放性,我们除了看到互联网平台成为中国民众表达意见、参与决策、监督政府的重要手段,同时也难免产生激进言论、煽动言论、反动言论等弊端。然而依据密尔先生在《论自由》一书中所言,我们的并不能因此禁止在互联网中的讨论自由,剥夺中国网民浏览部分网站的权利,这不仅限制了我们的娱乐活动,也阻挡了我们听见来自世界范围内讨论意见的声音。
《论自由》一书写于十九世纪的英国,当时正是资本主义蓬勃发展时期,我们知道在此时期人们对于自由的渴望一触即发,社会民众也亟需关于自由的讨论。然而即使在不同年代、不同社会中,自由的尺度是不同的,人们的价值观也不尽相同,我相信《论自由》中的理论推及至今,也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仍对于人们自对由的理解有着极强的启迪作用。因为自由并不会因为时代、社会的进步而淘汰,自由是我们永远值得思考和追求的。
论自由读后感(二)
读完这本书,我更多的不是激动与欣喜,而是认同再认同。该书所有的文字都围绕本书的核心,即密尔在书中所说的“本文的目的”,力主一条极其简单的原则,使凡属社会以强制和控制方法对付个人之事,不论所用手段是法律惩罚方式下的物质力量或公众意见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这条原则就是: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个别的或集体的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或防卫队他人的危害。(这段话不是我复制的,而是一字一字的打出来的)。
我认为该书的核心与我本人之前的一个观点极其相似,即一个人行使自己的自由时不可以妨碍他人的自由。所以说,读完这本书,我并不是感到受很大的启发,而是百分百的认同。
其实,谈到自由就要谈到集体(所谓的集体)。一些集体的存在并没有很好的为集体里的个人带来福祉与利益,跟多的是为了这个集体中少数人的利益和权力,里面的大多数人是“被”加入的,他们的自由和福祉收到了“名正言顺”的侵犯。我不太喜欢集体里的“多数的暴虐”,即密尔所说的,人民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货最活跃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结果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其实,我觉得当中的少数人在数量上并不是少数,而他们的愿望与声音就这样被“少数服从多数了”。而服从的结果并不一定给集体带来很多好处。时间久了,可能就会产生“奴性服从”。这都是自由的悲哀!
其实,很多时候,若有什么意见被迫缄默下去,那个意见可却可能是真确的。有时候,一项任务没有被授予一个人而是另一个人,前一个人却可能是最合适的。比起“占着茅坑不拉屎”,我更讨厌资源被错误配置。
其实,小政府往往会给人民带来更多的福利,当然最好是世界各国都是小政府时最好,大政府的国家往往会侵犯小政府的国家。而不必要地增加政府的权利,会有很大的祸患,不仅对内部,而且也会对外部产生祸患。
其实,进步与自由是有很大正相关性的。密尔说进步的唯一可靠而永久的源泉还是自由,因为一有自由,有多少个人就会有多少独立的进步中心。当然我不赞同其“唯一”的字眼,但这个观点仍然可以很好的解释我们国家在创新上出现问题的原因。
自由的含义有宽容。的确,如果没有宽容或宽容度不够,那么自由也会受到压制,我们有时会对那些与自己本身、自己民族、自己家乡乃至自己国家不相符的行为举止或做事方式等表现出异样的眼光甚至憎恶等等,这其实是对自由的冒犯。
最后,我想说,去走自己的路吧,但也不妨碍他人走其自己的路!
论自由读后感(三)
通读了一遍《论自由》,觉得想要深入的理解,还得多读几遍,慢慢的回味。虽然只是“初体验”,还是有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论自由》的目录,很清晰的像我们展示了这篇论文主要涉及的几个方面。第一个是对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研究;第二个是对于个性的讨论;第三个就是社会对于个人自由的意义。
首先说说思想自由与讨论自由。思想自由,是指个人的思想能够不受社会的、传统的、宗教的、民族的既成观念、思维方式和基本理念的束缚和左右,而是以自我的、独立的眼光去观察、审视和验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探索和发现(摘自百度百科)。据说有人将自由分为三个层次,人身自由、选择自由、思想自由。我想,在这里,思想自由被认为是人类最高的自由。思想自由应该是可以挣脱身体的束缚,历史的、地理的、宗教的、他人的一切一切的束缚,根据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来进行独立的思考与独立的判断,以求的在思想上的解放。我认为,思想自由是行为自由的前提,因为思维支配着我们的行动。我们所想的不一定要付诸于实践,但是我们的行动一定是受我们的思维所支配的。所以思想自由是很有意义的。我国在文化大革命” 结束后,针对“ 两个凡是” 的错误主张,邓小平等人倡导恢复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更是开启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不主张思想的自由,就不能期待新的进步。这一次的思想解放运动,也算是对中国人民自由的升华。当然,思想的解放与思想的自由应该还是有一些区别的,解放思想并不意味着意志的完全自由。自由毕竟是相对的。
讨论自由,是以语言、文字、音像、电子、艺术或其他形式表达意见、寻求信息、接受观念、传播思想的自由(摘自百度百科)。第一个举办文学沙龙的是德。 朗布依埃侯爵夫人,她在自己家中举办聚会,接待宾客。在她的沙龙里,成员们彬彬有礼,使用矫揉造作却又不失典雅优美的语言,话题无所不包,学术、政治,时尚甚至是流言蜚语(例子从百度百科中提炼)。人们在这里实现了讨论自由,但是自由的讨论并不代表着胡说八道。语言、信息的交流对于人类来说是非常有趣的。人类的不断发展,与言论自由,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沟通是密不可分的。有人说中国的讨论自由便是批判。无论是自然还是社会,只有人们不断的批驳,才能被人们所接受。只有经过充分的讨论,才能使人们放弃错误的观念而接受正确的意见。对之前的不足进行校正,这样才能使社会进步。
在论文的第三章中,密尔强调着个人的自由,个性的解放与发展。他传递给我们的信息便是:完全的个人与个性的解放与自由是社会发展所致,能够提升人们的幸福感。我们的思想会反映到我们的性格上,给予了我们独特的个性,支配着我们的行动,使我们有不同的性格、习惯、生活方式等等。个性是人们的独特的社会属性。当然,有些权利会认为人们多元化的个性具有威胁,带有危险性,认为人们很多恶劣的行为都是来自其恶劣的个性。若不加以管制和约束就会危害到社会,或者说撼动到他们的权利。所以他们想法设法限制着人们的个性。密尔在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凡是压制人的个性都是专制……”社会和人应该是统一又矛盾的。所以社会如果凌驾于个人的自由之上,那么一定是不平衡的。使自由与权利处于一个相对合理的、可控制的状态下,才能过使社会与人平衡发展。所以密尔是希望社会能够包容人的个性,使其成为社会的推动力。
社会与个人自由的关系,太大太泛。卢梭说:“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我们的自由是我们的自然属性,我们希望自由与生俱来。但是我们生在社会这个枷锁之中,这也是与生俱来的。没有人敢说自己的生活是脱离社会的,哪怕是野人。所以为了最大限度的自由,我们进行着各种形式的争取与反抗。人们通过适当的造反、在宪法等法律上作出一定的制约等多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自由,就是希望自由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但是不得不说除了反抗能得到或多或少的效果,其余的几乎不能够实现。那么,是不是可以说社会其实凌驾于个人至上,个人对于社会永远是较弱的一方呢?一个人的所作所为,或多或少都会影响到社会,所以社会对于个人的限制的限度,我们还是应该可以通过一些手段来可以控制的。
其实“自由”在我的意识里,是被我简单化了的。在我的思维意识中,自由可以分为行为自由和思维自由。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睡觉、穿什么样的衣服、做各种自己喜欢的事情,都是行为自由。不过这个社会中却没有不受约束的行为自由。法律和道德以及一些规则都约束着人们的行为自由。我们对杀人放火这些事情不能够为所欲为,就是因为受到法律的约束;“国有国法,有家家规”,这些都约束着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从心所欲,不逾矩” ,可以说就是一种“ 自由” 的境界,“ 不逾矩” 指的就是“ 从心所欲” 的时候也要遵守一定的规矩。若没有这些约束,单纯的自由会让社会变的没有章法。至于思想的自由,应该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就像做梦一样,是自由的。随着自己的成长与成熟,思维也会不断的丰富。当思维的自由逐渐成熟后,就能够指导我们更好的行为了。我就听人说过:中国的精神自由很发达。(www.lizhi.com)
很多人会说,在中国没有真正的自由。我只想说自由都是相对的。每个人对于自由的概念都有所不同,但没有人喜欢永远被管制着。因为我们的个性都是与生俱来的,只不过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中慢慢磨掉我们的一些棱角。所以,中国人对于自由的追求是一直都在进行的。从以前的封建专制到现在的人民当家作主,人民的权利越来越被重视。所以说不管是行为还是思想,都比以前更自由,我们能够获得尊重都更多。只是凡事都有发展与消亡的阶段,正如余英时说:“ 尽管它随时随地都存在,然而也随时随地都有丧失的可能。”
只要还存在着不自由,只要自由还在被各式各样的权利所限制,则对于自由的追求人类还是会乐此不疲,永无休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