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学史读后感
我在上课的时候偷闲重新读了读叶朗的《中国美学史大纲》,感觉如发现新大陆一般,又有新的收获,得到不少启发。可能是由于久未读过书了,又或者是过于堕落,曾经并没有注意到与古代造物思想相关的问题。我从来对自己的记忆能力就不自信,并总觉得“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如此,就用电脑记下自己的一些稚嫩的观点或想法,以供日后从事这方面的探索做点准备。
虽然没有读过原版的《易传》一书,对此也知之甚少,以前只知道《易经》和《易传》组合起来便是《周易》,但是今日读《中国美学史大纲》中关于“《易传》的美学”一章,还是间接的了解了当中有关哲学和美学的部分内容,与此同时,也思索了些问题。
叶朗提到的《易传》中“立象以尽意”和“观物取象”的美学原则。“言不尽意”须通过“立象”来“尽意”,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站在古代造物这一角度来看,“象”可以是具体的物件,也就是说借助于这些具体的器物可以充分表达古代哲人的理念或者意念。至于“象”如何取得,这就必须通过“观物”了,只有“观”外界事物,进而提炼、抽取,才能获得“象”。写到这里,不由的想起杭间所写的《中国工艺美学思想》一书中对古代工艺思想的阐释,他认为古代哲学思想多是通过技艺来印证的。翻翻先秦诸多的典籍,如《礼记》、《老子》、《庄子》、《列子》等,确实都有通过举技艺的例子来论证自己的观点,“托象以明义,因小以喻大”(韩康伯)似乎也是先秦时代表工艺哲学思想的重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