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世界的兴起读后感(一)
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中,我们看到所有权的确立于人地关系这一基本的客观物质约束条件的改变是分不开的。在东方,毫无疑问,资本主义在明清时代也开始兴起。在这里,我们特别强调文明的作用只是试图对书中呈现出来的西方世界的螺旋式结构以及东方世界内部的封闭性做出一个方面的解释。然而我相信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仍然要回归到对中国社会经济组织的研究中来进行。
二、诺斯在书中提到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西方世界的兴起之所在,并且否定了马克思主义者坚持的技术变革是西方经济成长的主要原因。在整本书中,我们看到了一个西方是如何形成了有效率的经济组织这一过程,并且我们也看到了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如何促进经济增长的。然而我却萌生了另一个设想,人类演进的过程如果都用有效率的经济组织这一演进过程来演进。那么试想,回到原始的人类时期,人类的经济生产方式之一即是捕猎,在捕猎中,如果捕猎的是小型动物,一个人凭借恰当的工具就可以完成这个过程。那么经济组织亦就不会形成。只有在捕捉大型猎物时,单个人无法完成捕捉过程,这时候一个合理的组织,即组成一个团队会更加有效。而假象如果原始人类每个人都有一把枪,那么我想这种捕猎大型猎物的经济组织亦不会存在。在这里,我似乎得到了一种思考,那就人类发展的过程不仅有由于经济组织的有效率促成的经济增长,同样技术变革对于有效率的经济组织的形成过程本身就有重要的影响。因此我认为探讨技术变革还是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有效原因可以总结为一个鸡生蛋与蛋生鸡的哲学问题。两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需要我们做进一步的分析。正如黑格尔在《小逻辑》中所试图阐述的那样,真理从来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总体。当我们说谁是第一性的时候,我们便陷入了一种形而上学的怪圈中。
三、最后一点我想谈谈对于整本书用现代的经济学理论对历史做出新的演绎的尝试无疑是非常有益的,因为他带给我们新的重要的启迪。并且诺斯在分析经济事件中,毫无疑问运用了历史主义的观点,亦即是在分析当时的重大事件中,将事件置于当时的时代背景之中进行分析。黑格尔有一句名言:“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在分析中世纪欧洲的分成制时,一般经济学家都认为此种制度是不合理的,然而分成制作为一种制度却确实在欧洲存在过,诺斯在书中提出地主可以在租地的契约中规定资本和劳动的投资量否则将收回土地这一当时的条件解释了分成制为何在当时与固定租金以及产出投入分成制度一样是合理的制度形式。在这里,我们再一次看到黑格尔这句名言的力量。
三结束语
在对《西方世界的兴起》的阅读中,我得到了几点重要的收获。
其一,所有权的发展对于经济组织的效率有着重大的作用。中国所有权的发展仍然没能完成,探索中国的所有权发展的路径是一种有意义的研究。
其二,人类在与自然的不断交锋中,伴随着一次又一次的马尔萨斯陷阱的阵痛,人类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战胜了这一自然法则,达到了经济的持久增长。人口的压力亦是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外在因素。
其三,以人地关系这一基本的局限条件的转变为基础,从庄园制这一社会的基本经济组织对整个社会进行的系统性的研究的尝试,从而以点达面,展示了整个西方世界六个世纪的图景。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经济学方法论的完整范式。
其四,将现代经济学的经济学理论返回到历史中用来解释历史的演进的事实,为我们理解世界提供了新的角度。
通过对《西方世界的兴起》的学习,让我更加坚定了自己从政治、经济、哲学的角度去研究经济世界的方法论。在诺斯的另一部着作《理解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路径》中,诺斯从人的认识过程开始进行研究,并且最终建立了自己的经济学体系。毫无疑问,对经济社会的研究最终我们将回归到对人的研究。
西方世界的兴起读后感(二)
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是新经济史学的经典之作,也是我的入门之书。虽然本书较为通俗,但新制度经济学和经济史对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领域,阅读起来不免有些困难,反复读了两次还是不能完全理清其中逻辑。本文为我对本书主要内容的梳理和一些思考问题。
一、本书概述
(一)研究问题和中心论点
本书旨在解释西方世界兴起的原因,中心论点十分明确,即“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也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诺斯提出,有效率的组织要使个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这里说的有效的经济组织可理解为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励人们从事对经济增长有正作用的工作。
(二)诺斯悖论
产权并不是纯粹的私人合约,排他性权益权利通常是要被强制实施的。因此所有权需要国家的保护,原因一是需要强制力,二是规模经济的要求,即国家比自发组织的费用更低。然而国家的垄断性质使得它有可能侵犯所有权,致使所有权残缺。如此产生悖论。国家的目的是财政收入最大化,它可能保护新生有效产权以保证未来财政收入最大,也有可能保护过时产权,避免侵犯最大税收交纳者,以维持财政收入。因此诺斯认为,经济增长并不是必然的,有效的产权安排只是国家与私人努力互相作用所产生的多种可能结果中的一种。
(三)产权的形成和变迁
产权是一个历史概念,并不是一直存在不变的。十世纪以前的欧洲土地近乎用之不竭,敞地耕作,随着欧洲人口增长,土地稀缺,相对价值上升,对土地的专有权要求日益增强。产权产生于稀缺:“只有当资源相对于社会需要变得日益段全时才会出现改变所有权的压力。”这与马克思的论述异曲同工:“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更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之前,是决不会出现的”。即生产力还没有发挥尽时,现存生产关系仍然可以激励创新抵消人口增长造成的边际收益递减。诺斯认为,所有权是随着要素的相对价值变动的,而且变动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不是利用暴力或者政治力量让其一次性迅速转变。
(四)贸易的产生
贸易产生有两个条件:产品差异和运输成本适当。诺斯在书中描述,人口增长,土地成为稀缺资源,人口扩张到边疆,北欧和西欧的地理差异导致产品差异,交换需求产生,且欧洲海路发达,加上有效保护,运输成本适当,贸易遂在西欧兴起扩大。诺斯认为,中世纪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扩张是对因人口增长而变成可行的专业化和贸易所带来的机会的直接反应。
二、思考和问题
(一)为什么要私人收益接近社会收益才能够达到有效的激励?
容易理解的是个人从事某种工作的必要条件是私人收益大于私人成本,理性人不会选择成本高于收益的工作。阅读时我不解为什么仅满足此条件不行,而要私人收益接近社会收益激励才是有效的呢?个人收益率远小于社会收益率意味着很大部分个人劳动成果被分配到非劳动者身上,于是人们有搭便车倾向,等待享用他人劳动成果,演变成三个和尚没水喝的结果。为保障私人收益率,专利权产生了。科学创新多基于前人的研究成果上,古代中国没有专利权的保护,因此许多发明都是家族内代代相传的“秘方”,这不利于人们交流,也难以刺激新发明。一旦秘方外传,此家族就不再垄断技术,“搭便车”的人们遂能以更低的成本赢得市场,技术使用范围的扩大对社会而言无疑是正收益的,而对发明者而言,收益甚小,甚至为负,即个人收益率远远小于社会收益率。如果有了专利权的保护,人们更愿意推广自己的发明创造,因为他可以从中获利,此处个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既鼓励了创新和推广,也促进了交流和新发明的产生。
第二次课上后有同学提问:无论是中央的五百万奖励还是广东的两千万奖励都是事后悬赏,无论是哈里森还是现代的科学家似乎并不是冲着悬赏去的。我认为,接近社会收益率的悬赏确实能够鼓励人们从事相关工作,但仅有此是不够的,还要有一定的保障,好奇心转变为科学技术是需要自由资源的。尽管悬赏很高,可是科学研究需要先期大量时间和资金的投入,而且风险很大,不一定能够收获预期研究成果。所以考虑到生活成本和压力,许多人更倾向于选择稳定而收益较小的工作,而不去冒风险。因此,要有最起码生活的保障。就像西欧封建社会,保证了一部分贵族衣食无忧,而且有足够的自然资源,于是他们可以专心研究。可是如果保障了他们衣食无忧是否又会失去了激励作用呢?
(二)解释中国历史之谜
周老师课上讲到的中国历史之谜之一“中国多山少地,何以成为一个农业国,而没有早早成为一个工商业主导的经济?”由上述贸易产生发展的条件可解释中国贸易不发达的原因。农业受到劳动力边际收益递减的约束,而商业不会,中国山地多,理应制造业和商业发达。但中国河流多为东西走向,而陆路运输比海路运输成本高得多,南北产品差异大却运输成本极高,而且因而难以形成全国性的贸易,规模都不大。当然,更重要的是朝廷对商人的压制,由于朝廷的主要税收主要来自农业,农业既稳定又不会对朝廷产生威胁,而商业税收不稳定,且富可敌国的商人会对朝廷统治权力造成威胁,因而朝廷保护旧的适合农业的产权制度而抛弃适合商业发展的产权制度,甚至限制集市。当时商人的所有权很不稳定,朝廷少有法律保护商人的权利,因此,经商贸易的风险很高,加上商人地位低和儒家的重农思想,选择经商贸易的人少,难以形成繁荣的贸易和商品经济。
以上是我的见解,如果有不足不对之处,恳请斧正!
西方世界的兴起读后感(三)
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诺思认为:西方所以产生了资本主义,是因为它形成了一套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制度安排,其中最重要的是所有权的确立。毫无疑问,这个观点包含着某种真知灼见,但它决不是“一般的历史哲学”,更不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1973年,道格拉斯?诺思和罗伯特?托马斯合作出版了《西方世界的兴起》,立即引起重大反响,为他日后摘取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桂冠打下了基矗在这本书中,他们比较系统地提出了一个影响极大的理论:西方所以产生了资本主义,是因为它形成了一套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制度安排,其中最重要的是所有权的确立。此后,诺思不断完善自己的理论,写出了《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等。他或以他为代表的思潮被称为“新经济史”或“新制度主义”。
从资本主义起源的角度看,诺思的观点包含着某种真知灼见,那是毫无疑问的,可以说这是继20世纪初韦伯提出新教伦理以后最重要的贡献。他所使用的研究方法“经济理论与经济史的统一”,即用一定的经济理论来研究经济史,也是一种创新,所有这些都使这本书成为新经济史学派的奠基之作。同时,这本书又符合当时西方社会的特定需要,所以它的出版造成的影响,我国有人喻之为“一‘书’激起千层浪”,这样讲可能并不为过。早在1980年,诺思的学生就为纪念诺思60大寿出版了一本论文集,他的一个学生在前言中曾自豪地指出:“在过去23年中(通常认为,新经济史产生于1957年在美国召开的一次学术会议),在某种程度上,经济史中没有一个题材未受到新经济史的修正、重新解释或彻底变革,而且这种修改工作仍在继续进行。”1993年,诺思因其在经济史和经济理论上的贡献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
但是,当我们这样肯定诺思的理论时,不能把他的理论当成新的教义。他的理论是有一定的普遍意义,但决不是“一般的历史哲学”,不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真理”。诺思的书是针对西方实行福利国家后所暴露出来的问题而发的,对其他国家来说,其中的一些观点虽然很有启发意义,但他的书所服务的对象决定了它的论证和叙述的重点,他的基本观点,他使用的方法等首先是针对上世纪70年代西方所面临的经济发展问题的。他的学生曾说过:“新经济史的一个明确的意图是把经济史纳入应用社会科学的框架之内。”也就是说,新经济史的着眼点就是应用―――它用当代盛行的经济理论来研究经济史,又通过经济史的证明来推广这种理论。《西方世界的兴起》实际上是从新自由主义的立场或从古典经济学的立场出发来讨论制度、市尝产权等问题,与此关系不大的一概被忽略了。其最终目的是要求国家对经济生活少加干预,让资本更自由地活动,这是一种针对福利国家建立后资本受到“太多”干扰而提出来的理论,与两个世纪前亚当?斯密反对重商主义政策的背景有一致之处。西方有一个叫杜格的学者专门讲到了诺斯的理论与亚当?斯密的关系。他说“新制度主义”事实上并不“新”,因为它是达尔文以前的东西,实际上是“旧”的。
此外,诺思的“经济理论与经济史的统一”的研究方法,虽然可以使一个复杂的问题变得简单明了,容易理解,但由此也潜藏着一种危险性,那就是大大简化历史现象,把复杂的多方面的历史事实简化成一个逻辑的而不是具体的发展过程。把他的书放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背景下,就会暴露出各种偏颇。
从某种角度讲,《西方世界的兴起》不是一本经济史,而是用历史来演绎一种针对现实问题的经济理论。实际上,该书的一些偏颇早在它出版时西方就已有人看到了;3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可以更清楚、更深刻地看到它的不足和缺陷。如果我们不注意这一点,随便把他的理论套用到其他国家的历史上去,或简单地用它来衡量其他国家正在进行的产权改革,也就是说如果把他的观点看成“一般的历史哲学”,那是很危险的。
诺思的理论首先低估了公共政策在刺激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就当代第三世界国家来说,经济的快速扩张都是广泛的公共政策与个人经济活动良好结合的结果,例如前苏联、中国等在建国后的一段时间内,都曾有过在私有制下不可想象的发展速度,公共政策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我想先谈一下诺思的理论中几个比较容易看出来的缺陷。
第一,诺思他们低估了公共政策在刺激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出版后,罗斯托就在一篇书评中指出,诺思他们“对重商主义的看法是过分斯密式的(甚至是弗里德曼式的),低估了公共政策在商业扩张、减少运输费用及为发明提供刺激中的建设性作用”。(www.lizhi.com)
这里的公共政策是指国家为推动经济发展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就当代第三世界国家来说,经济的快速扩张都是广泛的公共政策与个人经济活动良好结合的结果。完全的私有制与纯粹的公有制一样,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促进经济发展。前苏联、中国等在建国后的一段时间内,都曾有过在私有制下不可想象的发展速度,就是广泛的公共政策在起作用。不久前国内有学者指出,印度的基础建设至今老化得不得了。为什么呢?它制度成本非常高,使用每块地都得买。在印度修一条铁路花的钱远比同时期的中国高。而在改革开放前的中国,国家若征用某块地,只要一纸命令,一路畅通,村民没有什么异议。还有,我国当时在中西部十三个省进行科技、工业和交通基本设施的“三线建设”,如按私有制的搞法,其成本将是天文数字。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之一,即中央政府可以集中财力和人力办成一些大事。至于以后因过分采用这种手段而导致僵化,并不能抹杀一定程度上这种手段的优点及其应有的历史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