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莲》读后感(一)
今日刚刚读了刘震云新作《我不是潘金莲》,内心有很多的感触。
文章主要讲述了主人公李雪莲,因为种种的矛盾,为了一个说法,一直上诉了二十年直到由头(她的前夫)死后,无法上诉最后自杀的事情。在她打官司的二十年中,主要讲述了她第一年和第二十年上诉的两件事。
第一年在上诉的过程中是一级又一级的官员而其中因为各种原因都没把她当回事,最后她又直接向人大进发,而又因为各种阴差阳错导致从市长到法院院长被撤职的这一令人感到惊异的结果。而在第二十年后,她最终因为她的前夫死亡无缘上诉最后自杀。而这些都是序言的部分。
真正的正文是以“玩呢”为题目只是讲了一个被李雪莲给告下来的县长因为回家买不到票所以头举上诉的牌子结果不到一分钟就被逮捕遣送原籍,以圆打麻将的事。
正文只有几十页,而序言则达到了二百多页,使得文章安排的很是怪异,而每篇序言拿出来则又是一篇小说,作者的安排真是巧妙。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为了自己的名誉竟然不顾一切坚持了二十年,而为了一个所谓的面子问题,竟然敢冒死到京城告御状而到最后反倒以告状为生,这不仅让我们有些人深思是否自己就是为了面子活着,为了别人活着。
但我们也要像她学习,能够做到如此的坚持,能够不畏高官利禄。也正是有了这样的人,才能使那些贪官污吏放弃其所作为。
人生是丰富多彩的,我们不能为了面子问题而活,我们不断的去探索,去发现,坚持不懈不断的磨练自己这样才能使人生更加辉煌。
《我不是潘金莲》读后感(二)
第一次了解到这本书是在新浪网,强力推荐这本书。口号是:探索荒诞底线。就是这一条理由吸引了我。我本来不爱看书。昨天下午拿到书以后熬夜看,今天下午全部看完。17万字啊。对于我老说创了个记录。
总结以下几点:
第一:号称“荒诞”,其实是以荒诞为入手,反映了更多的真实。官场的真实,底层平民的真实,虽说小说里的故事那个巧劲儿一环套一环,那么有娱乐性,但它应该是从芸芸众生中众多的现实的“荒诞”提炼出来的,汇聚在一本小说里。所以虽知道这样的故事发生几率是零,但谁也不会说:"太假了,没意思”,大部分人宁愿诱使自己相信这是真实的。荒诞与真实如此巧妙的缠绕在一起,使人感叹:生活太丰富了。
第二:刘震云的收放自如。“放”就是故事里很多情节让人感觉太直白太大胆了,很多忌讳的事都大摇大摆拿到明面上说来。“收”就是说每次荒诞到一定程度,就会有某个人物某件事从正面来“中和”一下,是荒诞的发展不会成为脱缰野马,使整本书不会成为禁书。
第三:整本书故事性娱乐性太强了,难怪刘震云的很多作品都拍成电影了。感觉看这本书比看电影还有意思。不管文盲还是大师,反正容易被情节吸引,让你一直看下去。
第四:某些情节某些故事稍显啰嗦。
第五:整本书唯一的一段,也是最详尽的一大段性描写,来得是那么自然,对于整篇故事是那么合情合理,让我明白:原来性描写对描述一个人物是那么重要。
第六:有时间有兴趣的话,一定要看看。好赖解个闷儿。如有错误荒谬之处,各位包涵了。
《我不是潘金莲》读后感(三)
刘震云的新书《我不是潘金莲》,讲的主人公李雪莲,为了一个说法儿,打了一辈子官司,直到她的前夫死去,这个说法儿从根儿上无法成立了,她就去 选择自杀。在她打官司的几十年里,经历了无数官场与社会中看似稀奇古怪的荒谬,最讽刺的是,这些荒谬正在我们的身边真实地上演,甚至也许,我们也是其中的 一员。李雪莲一生都是讨一个说法儿,赌一口气,甚至别人气头上随便说了句“你是潘金莲”给她造成了伤害,为了还自己一个所谓的清白,执着到死地进京告御 状。为了名声,为了挣回面子,她可以完全放弃了自己的生活,以打官司为生存的意义。
生活中的我们也许没李雪莲那么执着,为了一件事而贯穿了自己的一生,可是,又有多少人不是把面子放第一而活了一辈子呢?从来我们受的教育就是个 人声誉,集体荣誉高于一切,不是吗?个人没有自己的想法,没有自己的生活,很容易受到刺激、煽动,很容易脑瓜一热就干点儿什么,别人的一句话就能左右了你 的生活,别人的一个说法,让李雪莲搭上了一生,这完全是为了别人活着!大多数人虽然没有李雪莲那么极致,但也许只是没有她在同一件事上的执着,其实生活中 也是断断续续地重复着李雪莲的某一段吧?(www.lizhi.com)
书的分章也很荒谬,只有几十页的所谓正文,并且采用了“玩呢”作为标题,而前面几百页都说是“序”。“玩呢”说过往一个吃了“李雪莲告状”瓜落 的下马官员过年买不到火车票回家,于是想出头顶“申冤”字牌的方法,不到一分钟就被逮住,立刻坐火车,还有卧铺,遣送原籍,终于如愿以偿赶在过年之前回家 会牌友。已经荒谬到无法正向思维的地步了吗?民间的智慧不可估量啊!呵呵!
跟读王朔、王小波、韩寒的书一样,读刘震云的书,也是过程充满笑料,可当你读完合上书,从那么多荒谬的情节中回来,你会发现,即使你懂得用幽默看待现实,也不得不面对更多的无奈与沉重……